2021-01-08 18:20:52??? ??? 0
一、施工圍擋建設應遵循“安全、綠色、美觀、實用”的原則。
二、施工圍擋應根據工期、場地條件并結合現場施工組織等實際情況,選用合適的材質,
具體標準如下:
優先選擇鋼質材料,選擇性使用建筑廢棄物再生砌體材料,限制使用PVC材料,淘汰彩鋼板材料。其中:
(一)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工程,應采用連續、封閉的鋼結構、砌體圍擋,原則上同一工程應采用同一種材質;
(二)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工程,采用PVC圍擋;
(三)工期在15日以下的工程,采用標準密扣式鋼圍欄(鐵馬)或水馬圍擋;
(四)在基坑和樁基施工階段,砌體圍擋不適用于經常施工的地鐵和市政工程。
三、施工圍擋應在基本構造統一的原則上,根據本設計方案并結合使用需要細化外及宣傳畫面的設計,達到美觀的效果并實現與周邊城市環境的協調。圍擋外標準如下:
(一)鋼結構、砌體和PVC圍擋自地面至圍擋頂端(不含柱頭和燈具)高度統一 為2.5米,鐵馬和水馬圍擋高度統一為1-1.2米(高圍擋水馬除外) ;
(二)施工圍擋上應按照要求設置“五牌一圖”,其余位置應設置公益廣告或商業廣告(鐵馬或水馬圍擋除外)。政府投資工程施工圍擋原則上全部設置公益廣告,其他工程設置公益廣告面積不得少于工地圍擋戶外廣告總面積的50%。
(三)施工圍擋裝飾畫面或廣告畫面與墻體的連接應確保連接可靠、牢固安全、制作精良、粘貼平整,連接構件不得裸露。
(四)原則上,城市主干道和城市中心區采用現代簡潔明快的外觀和畫面風格,老城區采用嶺南風格的外觀和畫面風格,結合區域景觀定位,景觀道路和旅游區采用相應的外觀和畫面風格。
四、施工圍擋建設應按照工程施工管理模式進行管理,保證施工質量及后續使用安全。
(一)圍擋的建設及提升改造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。
(二)圍擋應根據環境特點及場地類別進行專項設計,設計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結構安全驗算、外觀裝飾畫面、燈光等內容。
(三)圍擋施工過程應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監督,隱蔽工程應按規定進行驗收并形成書面記錄,施工過程資料應歸檔保存。
(四)監理單位應將施工圍擋是否符合要求納入開工條件審查內容,組織建設、施工單位對圍擋進行驗收,重點驗收圍擋基礎及圍擋結構的強度、穩定性等。驗收不合格的,不得簽發開工令。在建項目對圍擋進行提升改造的,改造完成后應按.上述要求組織驗收。
五、在圍擋使用階段,建設、施工、監理等單位應加強巡查及維護。重點巡查檢查內容如下:
(一)墻體是否存在基礎積水、開裂、傾斜、變形等安全隱患。發現.上述情況的應及時加固、處理,存在可能倒塌等即時危險的,應立即設置警戒標識、派專人進行看護并及時排除隱患。
(二)施工圍擋表面裝飾及廣告是否完好、整潔、美觀。發現表面裝飾及廣告出現破損、涂污情況的,應及時進行修補、保潔。